关于给予松桃四通混凝土工程
有限公司申报建筑业企业资质不予许可决定的公告
松桃四通混凝土工程有限公司向我局提出预拌混凝土专业承包不分等级企业资质的申请,经审查核对,该公司存在提供虚假材料申报建筑业企业资质的行为。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第22号令)第三十五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对松桃四通混凝土工程有限公司本次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不予许可。
铜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