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郭依林、蔡洋洋申请入住市级人才公寓初审结果的公示
近期,铜仁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郭依林、蔡洋洋按照程序向我局提交了《市级人才公寓申请表》及相关资料,经审核,郭依林、蔡洋洋符合《铜仁市市级人才公寓租住管理办法(试行)》第六条规定,通过初审,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内,任何单位、个人如有异议,可向铜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反映。
联系电话:0856-5282629
铜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11月5日